近日,南宁海关“关企面对面”活动在南宁海关融媒体中心举行。此次活动围绕进口服装采信工作向相关公司进行政策宣讲。辖区进口服装企业、检验测试机构等共14家企业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20号)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实施,是海关总署首个采信商品的实施公告,标志着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郑重进入施行阶段。
公告实施后,南宁海关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摸排关区进口服装情况,积极发动隶属海关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动政策落地。本次宣讲主要从进口服装采信的法律依据、商品范围、检验项目、检验报告、采信机构要求、规范申报和采信工作流程等七个方面做介绍,并针对企业的疑难问题进行一对一答疑释惑,帮企业更好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实施采信商品范围及采信要求,并实施动态调整。海关将以风险管理为基础,考虑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特点、贸易便利化需求、海关监管能力、检验机构服务供给水平等多种维度,审慎确定采信商品及采信项目。进出口企业、检验机构、社会公众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相关公告,了解实施采信的进出口商品范围及具体采信项目。
不强制进口服装企业实施采信,公司能够根据通关需要,自主选择是否以采信方式通关。对于选择以采信方式通关的进口服装,海关依法将采信机构签发的检验报告作为合格评定依据。对于未选择以采信方式通关的进口服装,海关按照原有法定检验程序对相关进口服装实施取样送检,并根据海关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开展合格评定。
国内外检验机构申请列入采信机构的,可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单一窗口”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通过今天的介绍,我们全面系统了解了进口服装采信的有关要求。以后,我们公司进口服装前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采信方式,这将进一步为公司节省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参加活动企业代表说。
商品检验处处长方敏:“《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的发布,是海关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践制度型开放、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本次宣讲活动有助于进口企业、检验机构更好地把握进口服装采信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为实施进口服装采信工作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