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作为公司的职工一般都是有穿工服上班的,公司有公司的规定。但是很多时候职工申请了离职,离职的时候公司克扣工服折旧费,那么,离职扣除员工服装折旧费合理吗,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我们单位如一离职公司就会按照工作服原价的80%-100%的折旧费要求赔偿,这是合法的吗?劳动法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抄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可以要求劳动者做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相关规定。
按照劳动法之规定,员工的服装系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故此,员工无需承担该笔费用。离职时向辞职员工收取服装折旧费于法无据。
1、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理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劳动者拒绝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企业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