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在某公司从事驾驶员之职,公司向刘某某收取了服装费600元。服装费付款凭据中记载,“服装费的处理按《关于驾驶员一致制服的细则》履行。”该实施细则规则,因驾驶员制服为量身定制,其他人没办法重复穿戴,故应由驾驶员先期向公司付出服装费,规范为600元/套。驾驶员自交纳服装费之日起两年内因辞去职务、解雇等原因脱离公司的,服装费一概不予交还,规范套制服归离任驾驶员一切;自缴费之日起驾驶员服务满两年的,服
2011年8月15日,公司以刘某某作业时违背操作规程致车辆受损为由与刘某某免除了劳动合同。刘某某向裁定委提起裁定,要求公司付出违法免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服装费600元。裁定委支撑了刘某某的恳求,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